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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形成警示震慑效果,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单位,请各社会单位引以为戒,确保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应急照明灯损坏;广告牌电线散乱未固定;广告牌遮挡逃生救援窗口并有不能随时打开护栏;另一个安全出口锁闭。
火灾隐患:西侧养员房走廊内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存在消防设施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处5000元的行政处罚。
火灾隐患:主楼东侧外墙窗户处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8375元的行政处罚。
火灾隐患:该单位控制设备、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稳压设施、消防水炮、喷淋系统、排烟设施全部停用,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火灾隐患:四层北侧冷库内使用可燃材料(聚氨酯保温板)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4.3.2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临时查封。
火灾隐患:二层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有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绥中县绥中镇滋一味烧烤店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辽宁省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