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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王彩焕)近日,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惠南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川南奉公路3737号的上海约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该单位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金属零部件加工生产。该单位加工车间约800平方米,仓库面积约7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部分存在约500平方米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金属板材搭建建筑物的情况,聚氨酯泡沫本身属于有机高分子材料,属于B3级的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将沿聚氨酯泡沫夹芯迅速蔓延至整栋厂房,后果不堪设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