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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4年城北幼儿园南楼窗户更换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1、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报价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
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两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品牌相关参数符合项目需求的证明等材料,采购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认定新增品牌相关参数符合项目需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以未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品牌参加项目投标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2、材料采购前须送样甲方确认,确认封样后方可采购,以封样作为标准,达不到封样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重新提供合格的材料。供应商负责窗框安装完成后,确保密封牢固,不渗漏。供应商应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原窗户拆除以及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
3、报价包括:主材费、辅材费、制作安装费、人工费、原窗户拆除费、施工机械费、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测、税金、规费、安全、成品保护、垃圾清理、保修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本项目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计量,综合单价不调整。
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玖元叁角整(¥296899.3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主材费、辅材费、制作安装费、人工费、原窗户拆除费、施工机械费、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测、税金、规费、安全、成品保护、垃圾清理、保修、招标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数量,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联系电线.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2011】534 号文及启行审发【2020】9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即招标代理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0—100万元计取1.5%,根据招标项目的中标总金额并按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的60%计取,若单项招标代理费不满1000元,则按1000元计取。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7)投标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验收方案: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质量。外窗选用应参照《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2/4418-2022。
窗户抗风压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析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4级,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水密性能不低于该规范规定的3级。
门窗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5.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提供为期2年的免费维修期(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时间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2供应商对窗户更换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淋水试验,便于顺利交付,淋水试验的接水及相关的所有费用皆由供应商承担。
5.3窗户更换工程量均以图示洞口尺寸以“平方米”计,考虑实际洞口尺寸与工程量清单量可能会不一致,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实际洞口尺寸与图示尺寸的偏差,并综合考虑墙面保温及砂浆层厚度,结算时综合单价不调整。如现场核定尺寸与响应尺寸存在偏差,结算时综合单价亦不进行调整,供应商响应时自行考虑此项风险。
若因供应商对本工程技术要求和标准未完全领会或因供应商复核洞口尺寸引起的一切问题,导致返工,所延误的工期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5.4窗户制作或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应立即进行产品的表面保护措施,以防产品受到污染和损坏,若供应商不能对产品及时防护,则采购方扣减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成品保护。
窗户安装完成后,确保密封牢固,不渗漏;外观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及碰伤;密封胶表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
5.5供应商必须对本工程全面负责,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有关损失,则采购方对应扣减供应商合同价款的2%。
5.6供应商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造成采购方工程延误,并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银行汇票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供应商供货及维修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于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本次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报价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2024年城北幼儿园南楼窗户更换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2024年城北幼儿园南楼窗户更换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024年城北幼儿园南楼窗户更换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整体提供的全免费质保及上门质保(含部件及人工)及售后服务。
2.在免费质保期内,在免费维修期间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在修理或更换之后,供应商应将损坏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情况等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方。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郑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