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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项目评价工作。工程项目实施绿色施工是申报省、国家质量奖和项目奖的必要或优先条件。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学会单位会员,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录系统()填报,纸质版需各地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学(协)会进行推荐盖章一式一份。
1.通过立项评价的项目在主体工程完成前2个月,申报单位应在系统中提交中期评价申请。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成立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出具中期评价报告。申报单位应根据中期评价意见进行整改,并作为项目评价验收的依据。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申报单位应在系统中提交验收评价申请,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需推荐单位初审意见并盖章。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
2.为提高科技项目质量,将严格立项评审、优中选优、总量控制,请各单位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DB 37/T 5086-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 37/T 5087-2021、《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项目评价指标》的要求遴选、推荐优秀项目。